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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雕塑木雕实验室安全及教学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1-12-28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雕塑木雕实验室安全及教学管理制度

(暂行)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其他与课程无关的杂物进入实验室。进入实验室操作时须穿工作服,要戴好口罩和防护眼镜,以防木渣、木屑损伤眼睛。

 

2、进入木雕实验室操作须自备各类手工刀具。实验室中的电动与特殊工具可向管理人员办理借用,但需交纳押金,且不可拿出室外使用,用后当日归还。

 

3、爱护实验室内的各类器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使用设备必须在实验专业人员指导下操作,若违反操作造成事故由操作人自行负责。

 

4、每天工作完毕要清理木渣、木屑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预防疾病。清理时须配戴口罩和必要的防护面具,打开抽风机等排气设备,实验室还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5、强化用电管理,禁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锯等工具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不得穿拖鞋,留长发,以免发生安全事故。每天工作完毕要检查锤和斧柄是否松动,若有松动应及时修理,以防事故。

 

6、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归还工具,整理设备,做到物归原处,摆放有序、整齐、清洁。实验室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与本工作室无关的物品,临时作品码放不得占用工作空间及通道。离开本工作室必须切断电源和水源,关好门窗,注意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问题。随时消除火险隐患。

 

7、对本实验室的一切器材设备及用具,管理人员应随时随地做好维修和保养工作。并及时登记造册。实验室功能分区不得随意改变,精密设备需有防尘罩保护。

 

8、实验室谢绝会客,闲人莫入。学生按教学计划编排的课程使用实验室,课余时间对师生实行预约开放。实验室开放期间,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原则上,本工作室晚间停用,如遇学生加班完成作业,经批准,也只能使用手动工具进行。

 

9、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专人掌握,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禁止私自进行商业性活动。

 

10、实验室应遵守学院其它消防安全及寒暑假教学楼保卫值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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