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与职责

    实验教学中心工作职责

  实验教学中心是湖北美术学院的教学行政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及实施细则;

  二、根据学校办学章程及教学行政管理制度,制定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三、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及全校实验室经费预算使用计划;

  四、根据实验室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实验室立项调研、论证建设、验收监理、绩效评估与实验室资产管理;

  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制定年度实验室课程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执行;协调科研、社会服务及其他实验室对外开放使用需求;

  六、根据学校各专业教学计划,做好仪器设备的课堂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

  七、组织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的编写及实验教学方法的改进研究;

  八、负责实验员队伍的聘用、考勤、考评、业务培训及日常管理;

  九、负责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年度实验数据统计上报、教学成果统计、实验室二级管理考评工作;

  十、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环保等工作及实验室档案管理。


实验教学科工作职责

  实验教学科是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的科室,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协助制定并实施实验室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及质量绩效管理;

  二、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制定年度、学期实验室课程使用计划,编排实验室课程总表;

  三、按照课程计划,开展实验课程教学管理。组织开展实验课程建设、技术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更新实验内容;

  四、组织协调各种仪器设备的调用及工具耗材领用;定期对场地、设备及工具耗材进行清理盘存,提出维修与购买计划;

  五、组织制定实验教材、实验教学指导书,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实施教学。

  六、实施实验教学课程作业展、作品留存、课堂质量管理及绩效考评;

  七、负责监督实验员履行教学岗位职责及实验员考勤、考评管理;

  八、组织召开实验教学研讨会,制定实验室教师及实验员技术培训计划;

  九、负责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及实验室教学成果统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完成实验教学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科工作职责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科是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的科室,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实验室建设规划中建设流程、设备管理制度的起草制定;

  二、负责实验室项目建设。负责实验室年度设备与经费预算计划的编制申报;组织项目调研、立项论证、招标建设、施工进度质量监理、验收等工作。

  三、实验室设备采购。负责实验室招标项目及零星设备的需求论证、功能质量与性能考察,提出可行性购买意见,组织采购与验收。

  四、实验室设备资产管理。负责学校实验室设备的验收登记、流转分发、清点盘存等国有资产管理,对大型紧密设备及危险设备实行安全监管。

  五、实验室耗材管理。负责实验室课程教学所需日常耗材的计划、申购、领用、清理结算与绩效管理,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实行安全监管。

  六、实验室设备维修与报损。负责实验室设备的安全检查、维修报批、损坏赔偿与设备事故处理与认定。

  七、实验室设备与空间安全管理。负责与实验室设备有关的实验室各项安全、卫生与环保制度的落实。

  八、实验室设备使用技术培训。负责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培训与技术指导服务。

  九、实验室设备数据统计与档案管理。负责实验室设备与资产的数据统计、立卷归档及账目档案管理。

  十、其他实验室建设、设备管理及实验室开放服务与项目合作等工作。

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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