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部、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省教育厅报送2012/201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51)号的文件精神,今年我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院2012/2013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各教学院系、部、处。
二、填报内容
各教学院系、部、处所属实验室的基本信息。具体内容分别参见附件二与附件三,也可登陆校园网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数据上报专栏下载电子文件或实验室资产管理员群中下载。
三、填报要求
1、按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时间段进行统计。
2、请各教学院系、部、处在2012年本部门上报的2011/2012年实验室数据表内容(附件一)的基础上,根据今年实际情况进行增、删、改。因我院实验室在上学年有新增及调整,今年实验室名称按照附件中“湖北美术学院单位名称代码”中新的名称上报。部分与实验室相关教学设备如从国资、后勤或系部单独采购也需逐项查实汇总填报。
3、请各教学院系、部、处实验室资产管理员及时填报,实验室负责人、部门领导对所填报数据严格审核并签字盖章。
4、请各教学院系、部、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今后实验教学中心将在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中,围绕各教学实验室已建设备的规范管理及建档情况进行设备添置,强化设备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5、请各教学院系、部、处在收到此通知当日,安排专人负责完成该项工作,并将其姓名、联系方式上报实验教学中心。
6、请于2013年9月13日前上报(纸本及电子版各一份,包括支撑材料)至实验教学中心。
附件一:1、表一:教学实验项目表及填报说明;
2、表二: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及填报说明;
3、表三: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及填报说明;
(注:表三中各类获奖成果、科研项目、社会服务、论文教材需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二: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表;
以上附件电子版可在实验教学中心网站下载,各系部务必认真填报,确保各数据准确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实验教学中心联系。
联系人:万流畅
81317105
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