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编制2018、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和学校2018年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财务预算的准确性,合理规划利用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实际需求分别制定2018、2019年实验室建设计划,并填写《年度实验室计划建设项目明细表》。填报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所申报项目应符合实验教学建设和发展急需,单个项目投入预算资金额度5万元以上。
二、申报项目可以是已建实验室补充建设项目,也可是新建实验室项目。
三、严格按照附表中明细内容顺序及要求填写,各明细内容不得空缺,信息真实准确。明细填写空缺或不准确将视为无效明细,不记入项目预算资金。
四、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各教学单位上报的2018、2019年实验室建设计划,建立2018、201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库。纳入库中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将由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立项评审会评议评审,符合评审要求可立项建设。未上报纳入库中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参加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立项评审会,不予以立项建设。
并于10月10日前签章纸质版与电子版(可在学校实验教学中心网站下载服务专栏下载)送交实验教学中心(行政楼135)。
联系人:万流畅
电话:027-81317105
附件:年度实验室计划建设项目明细表
实验教学中心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