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教学单位:
为有效开展2016年各类实验室内涵建设,进一步提高财务预算的准确性,合理利用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依照《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湖北美术学院实验室建设计划立项评议办法》,开展2016年实验室建设计划申报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与教学实际需求,结合对已有实验室和拟建实验室计划的整体考虑,报送2016年实验室补充建设计划及新增实验室建设计划,填写《湖北美术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可在学校实验教学中心网站下载服务专栏下载)。
并于10月30日前将签章纸质版送交实验教学中心(行政楼135),电子版发送至8834238@qq.com。
电话:027-81317105 联系人:万流畅
附件:湖北美术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实验教学中心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