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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服装工艺实验室(梭织、针织、纤维、皮革车间)教学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1-12-29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

服装工艺实验室(梭织、针织、纤维、皮革车间)

教学管理制度

(暂行)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按每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班级安排实验室(含选修课程)。临时安排课程须提前两周申报批准方可开课。公共开放时间按预约制度应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设备,有关耗材费由个人负担。

二、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不得外借和随意带出。学生领用须办理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请勿随意挪动实验室内固定摆放好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改变室内功能分区。

三、上课前,教师应进行设备介绍及安全教育,学生应听从任课老师和技术管理人员的安排,操作时,机器若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管理人员,不得自行拆修。一切违反规定或不听指导而引起的设备损坏和事故,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四、课程结束后,班委负责安排学生轮流打扫卫生,检查设备电源。并将自已的作品及物品全部带走,并办理相关手续。若因使用者未带走,而造成的物品丢失和损坏,本实验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节假日及课程以外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须由课程教师申请,报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同意。未经批准进入实验室操作,造成事故一律由当事人承担。

六、使用结束离开实验室时,应先清点工具,清理设备,关闭带电的仪器设备,关闭总电源及门窗后方可离开。

七、学生应遵守实验室有关安全卫生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仪器设备若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员,不得自行拆修。

八、实验课程任课教师应有教学计划及指导方案,学生应完成课程作业,撰写实验报告。

九、师生还应遵守学院其他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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