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
服装数码印染实验室教学管理制度
(暂行)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按每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班级安排实验室(含选修课程)。临时安排课程须提前两周申报批准。公共开放时间应按规定提前预约,在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设备,学生自习有关耗材费由个人负担,禁止带与课程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不得外借和随意带出。学生领用须办理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请勿随意改变功能分区或挪动实验室内固定摆放好的仪器设备,大型设备须两人以上专人操作。
三、教师上课前须讲解设备使用方法,并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学生应听从任课老师和技术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电源及设备。操作时,机器若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管理人员,不得自行拆修。一切违反规定或不听指导而引起的设备损坏和事故,由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
四、学生应遵守实验室有关安全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前务必全面检查设备,仪器设备若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员,不得自行拆修。
五、上浆后的面料在喷印前,须保持面料的干燥,不得有水迹;印面料之前,须将喷印机导布杆、烘干面板揩干净;每次印完一块面料后,须将压布杆抬起,清洗倒带工作台面,并保持台面的干燥。
六、面料在喷印过程中,严禁用手触摸面料图形;汽蒸箱在使用前,须加水至规定的上下线之间;汽蒸箱在全部使用完毕后,距下一次使用时间超过三天以上,须将蒸箱的水放掉。凡计划内课程按定量使用耗材,并作领用登记,超出部分资金由学生自付。
七、使用结束离开实验室时,应先清点工具,清理设备,关闭带电的仪器设备,然后关闭水源、照明及总电源后方可离开。
八、师生应遵守学院其他课堂教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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