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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服装工艺实验室(梭织、针织、纤维、皮革车间)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1-12-29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

服装工艺实验室(梭织、针织、纤维、皮革车间)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暂行)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其他与课程无关的杂物进入实验室。

二、请勿在室内吸烟及大声喧哗,严禁携带食品、饮料水果等进入实验室,保证室内环境及工作台面清洁卫生。禁止超负荷用电,按规定使用空调,节约用电。辅料堆放应符合防火安全规范,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三、工具箱内的工具及备件是为实习课所用,使用完后放回工具箱,不得丢失,课程结束后,工具箱内的工具及备件如有丢失,根据具体情况由班集体或个人照价赔偿。

四、服装工艺车间吊瓶熨斗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注意检查吊瓶内是否还有水,防止吊瓶内水干引起设备损坏或火灾。

五、在操作电器及机电设备时,长发者必须佩戴安全帽或者将头发盘好。实验者离开带电设备时(如高速包缝机、高平机、锁眼机、包边机、锁边机、绣花机、套结机、厚料平缝机等)请关掉电源,方可离开。

六、在操作带有脚踏板的电器设备时(如高平机、扣眼机、包边机、锁边机、厚料平缝机等)打开开关电源十秒后,方可踩脚踏板启动,以免电机被烧坏。大型仪器设备须专人操作。

七、在操作各类电动缝纫设备时,手不得离针板过近,并做到停机脚离开的习惯。电熨斗在使用过程中在没有熨烫面料衣物时,请将其立放或放在垫盘上,实验者离开时必须断掉电源。教师应全程指导实验,不得擅离岗位,如有安全事故或设备损坏,教师应指导责任。

八、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专人掌握,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

九、配备必要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遵守学院其他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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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服装艺术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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