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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实验动画(定格)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1-12-29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

实验动画(定格)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暂行)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饮料、食物其他与课程无关的杂物进入实验室。

二、请勿在室内吸烟及大声喧哗,请勿在室内随便乱扔垃圾和食物,禁止乱写乱画,保证室内环境及工作台面清洁卫生。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实验室空调应按规定温度范围内设置使用,确保服务器在安全温度环境下工作,并定期检查。

三、严禁使用木马、病毒及黑客程序等插件、软件破坏网络设备、窃取实验室资料。一经发现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有违法行为,送交保卫部门处理。

四、实验室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设置,不得擅自更改系统和软件参数。未经允许严禁删除软件、资料和重装、恢复系统。未经允许不得安装其它软件和应用程序,保证设备稳定运行。电子设备应防震、防摔,轻拿轻放。如因教师擅离职守造成的损坏及安全事故,教师负有指导责任。

五、实验室工作站、电脑应定期由专人进行系统清理,保障电脑的快速运转。所有系统软件及解码锁务必专人妥善保存,不得外借。耳机、遥控器、鼠标、手绘板、键盘、采集卡等配件须每天清点无误。所有设备一律不对外借用,如有丢失,相关责任人应按规定赔偿。

六、课程结束后,必须将自已的作品及物品全部带走,并办理相关拷贝登记手续。若因使用者未带走,而造成的物品及文件丢失和损坏,本实验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未经批准节假日及课程以外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各系负责教师提出申请,报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同意。未经批准进入实验室操作,造成事故一律由当事人承担。

八、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专人掌握,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

九、遵守学院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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