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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1-12-29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暂行)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其他与课程无关的杂物进入实验室。请勿在室内吸烟及大声喧哗,严禁携带食品、饮料水果等进入实验室,保证室内环境清洁卫生。

二、严禁乱泼乱倒燃料废液,防止有毒物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空调应在规定温度范围使用,确保设备安全及节约用电。

三、工具箱内的工具及备件是为实习课所用,概不外借,使用完后放回工具箱,不得丢失,课程结束后,工具箱内的工具及备件如有丢失,根据具体情况由班集体或个人照价赔偿。

四、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器上的任何按钮;所有操作人员需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机器运转时,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工作台面必须保持干净、干燥,不得放置茶杯、矿泉水、饮料等物品。

五、课程结束后,班委负责安排学生轮流打扫卫生,检查设备电源。并将自已的作品及物品全部带走,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若因使用者未带走,而造成的物品丢失和损坏,本实验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节假日及课程以外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须由负责教师同意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进入实验室操作,造成事故一律由当事人承担。

七、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专人掌握,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管理员应按时关门、关窗,检查室内设备及电源开关。

八、遵守学院其他安全保卫制度。如遇事故按《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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