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湖美人字【2012】25号《湖北美术学院实验员聘用管理规定》,实验教学中心于2013年1月17日,以岗位述职、系部评议及群众投票形式对10名在岗聘用制实验员进行了2013年度考核。根据个人工作情况和考核标准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高俊锴(服装工艺实验室)、万计(版画实验室)2人为优秀等次,其余8人为合格等次。
如对以上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实验教学中心办公室提出。
联系电话:81317105
实验教学中心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