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邀请书
湖北美术学院现就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教学中心工作站项目向社会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相关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可以到http://www.hifa.edu.cn“在线湖美”上查询有关情况。
一、招标编号:湖美招标-2011-006
二、招标产品货物名称、数量: 计算机及配套设备一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投标单位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对于所投产品,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工作站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具有为大专院校提供销售服务的相关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声誉、售后服务条件及正规进货渠道。
四、投标文件包括: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授权经营证明书(销售代理商)或者政府特许经营等资质证明文件,上述证照均需在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正本核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资质初审。
2、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
3、投标产品报价、配置、技术性能、服务措施、包换保修条件;相关产品质检报告及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与质量承诺书。
4、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装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骑缝加盖公章。
5、投标人认可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2011年5月6日-2011年 5月16日,请各投标人先到院计财处(藏龙岛校区乙所二楼)交费后,再到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藏龙岛校区乙所三楼)领取标书,标书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时间、地点:投标人须于2011年 5月17日上午9:30前将标书送至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办公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符合投标要求的厂家需以转账支票的方式缴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1年 5月17日上午10:00在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办公室开标,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到会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出席开标仪式。
八、其它要求:所有教学设备在2011年6月10日前,在藏龙岛校区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投入使用。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联系。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栗庙路6号 邮编:430205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27-81317105 传真:027-81317105
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