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教育部实验室报盘数据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部、处: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110号的文件精神,今年我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院2010—2011学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各教学院系、部、处。
二、填报内容
各教学院系、部、处所属实验室/工作室/车间/工作间/示范中心的基本信息。具体内容分别参见附件二与附件三,也可登陆校园网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数据上报专栏下载电子文件或资产管理员群中下载。
三、填报要求
1、按2010年9月1日到2011年8月31日时间段进行统计。
2、请各教学院系、部、处在2010年本部门上报的2009-2010年实验室数据表内容(附件一)的基础上,根据今年实际情况进行增、删、改。因我院实验室正在整合调整过程中,今年实验室名称仍然按去年实验室名称上报,新增实验室按现有名称上报。部分与实验室相关教学设备如从国资、后勤或系部单独采购也需逐项查实汇总填报。
3、请各教学院系、部、处资产管理员及时填报,实验室负责人、部门领导对所填报数据严格审核并签字。
4、请各教学院系、部、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今后实验教学中心将在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中,围绕各教学实验室已建设备的规范管理及建档情况进行设备添置,强化设备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5、请于2011年9月23日前上报(纸本及电子版各一份)至实验教学中心。
附件一 1、
各教学系部2009-2010年实验室数据.rar;
附件二 1、
表一教学实验项目表及填报说明.rar;
2、
表二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及填报说明.rar;
3、
表三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及填报说明.rar;
附件三 1、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表.rar;
如有任何疑问可与实验教学中心联系。
联系人:万流畅 13476014508
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