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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湖北美术学院国家级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3-19点击数:

关于填报湖北美术学院国家级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97号)文件精神,及教育部教高司函〔2012197号文,教育部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等文件精神,教育部决定“十二五”在地方和军队所属高等学校范围建设一批专业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我校现有湖北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三个(绘画、艺术设计、计算机动画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暂无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实训实习基地及相关课程建设,促进实验室教学与科研融合、加大开放共享与协同创新能力、提高产学研用服务社会的水平,充分展示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成果,提升实验教学的影响力,经学院研究,按照教高司函〔2012197号文的精神,以集中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思路,加快建设。申报工作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包括申报文本(编撰)专题视频及电子资料集(摄制)、网络信息平台展示(建设),补建新建部分实验室项目,请各部门全力配合实验教学中心做好有关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项工作。

填报要求:此项工作由各系部主任负责,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填报,实验教学中心配备对口联络协助人员。有关表格(见附件)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请涉及此工作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学习文件,把握“资源有效整合、教学科研有机结合、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三个评审重点和特色方向,及时组织填报,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及填报说明。系部负责人、部门领导对所填报数据严格审核并签字。

请于2013330日前上报(纸本及电子版各一份)至实验教学中心。

附件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附件二:填报【表1】——【表18】见《表格及目录清单》

附件三:填报【文1】——【文11】见《申报书》内文要求

附件四:教高司函〔2012〕19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1.“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额分配表
          2
.“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
          3
.“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汇总表
          4
.支持“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方

附件五:其他参考文件资料:有关教学改革、实践育人、教学质量工程及实验示范中心建设评审文件和参考填报


注:各类填报材料和表格可在实验教学中心网站下载,各项填报内容用小四号仿宋体填写,表格空间不足的,可以扩展。

如有任何疑问可与实验教学中心联系。联系人:万流畅   81317105    QQ8846238

 


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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