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美人字【2012】25号《湖北美术学院实验员聘用管理规定》,3月24日上午10:00实验教学中心在数字影像实验室组织开展我校2014年度实验员考核工作,考核对象为我校各实验室专职实验员。
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主持本次考核工作,阐明有关2014年度实验员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现场实验员根据2014年度工作进行了述职陈述,对一年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不足进行了总结。从中反应出了实验员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服务教学的工作态度与作风,使得2014年度实验室运行平稳,有效的保障了新学年的实验教学活动的开展。
通过进行年度实验员考核工作,明确考核细则指标,有效激发实验员工作能动性,进一步加强了实验员服务教学意识,为实现实验室内涵建设奠定了基础。

实验教学中心
2015年3月24日